名誉权侵权怎么办?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2023-05-12 08:59:18 来源:税法网
一、名誉权侵权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简而言之,在我国所制定的名誉权侵权的若干解答包括侵权民事责任当中都有提到关于侵犯企业名誉权的相关法条,比如说《民法典》当中就提到在我国法人也是享有一定的名誉权的,以口头或者是书面的形式去诽谤公司的名誉,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应当被认定为已经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公司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并且恢复名誉。
二、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的问题,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名誉,是指公民和法人在社会上的声誉,即社会对于公民、法人的价值的评价。名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个人的尊严,并可能对其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机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侵犯名誉权需具备以下4个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
(2)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三、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证据
1、侵权人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以什么方式侵犯了名誉权。
2、造成了多大范围的不良影响或产生了多少不良影响。
例如,对方承认辱骂了你,还要看他在什么场合辱骂你,一般说来,在只有当事人两人在场的情况下,辱骂可能是一种侮辱,但不一定构成侵犯名誉权,因为没有其他人听到辱骂的话,不会使你的名誉受到影响。所以,仅仅有他承认辱骂你的录音尚不充分,辅之以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最好有几份),应该可以起诉他。
3、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例如,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名誉侵权认定。这里突出既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也致他人名誉受损两个要件,两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4、名誉侵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一般指报刊的印发地和传阅地。侵权行为结果地包括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这样规定无论被告抑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只由原告选择了。